做外贸最惨的是什么?商品卖不出去。最最惨的是什么?商品卖出去了,钱没收回来了。收不回款的常见原因有什么?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?一篇文章为你讲清楚。
1. 买家破产:大形势不好,很多海外买家经营不善,无力付款。尤其是一些知名买家,依靠良好信用,欠债账期长、次数多、金额大。而一旦破产,供应商的索赔排位比较靠后,不仅维权成本大,而且轮到自己时,还可能无钱可赔。
3. 土耳其骗局:土耳其的海关规定如果收货人没有正式拒绝收货,出口商是无法随意将货物退回或转运的。到港后,买家采取各种手段拖延,当货物在港口滞留超过一定时间(通常是135天),海关有权将货物视为弃货,对其进行拍卖,此时,原进口商通常作为第一购买人,能以极低的价格购回货物。印度、阿尔及利亚等国也有类似“陷阱”。
如何防止收不回款情况的发生,最根本有效的是采用信用证、100%预付款等更保险的付款方式。但是,现实有时无可奈何,可以采取以下方法,尽量规避风险。
● 明确合同条款,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付款条件和违约责任,防止买家在付款后恶意压价。
● 如果客户有不付款迹象,抓紧黄金时间,联系货代改单、将货物滞留在船上,货物不上岸,不上海关堆场。尽快下主意,是和买家谈判、运回国还是寻找替代买家。
● 运回国或者打折寻找替代买家。
● 通过法律手段起诉,追回损失。